正極:電池的(+)正電極。
負極:電池的(-)負電極。
電芯:單個封裝的電化學單元(一個正極和一個負極),在其兩個端子之間顯示電壓差。
電池:一個或多個通過永久方式電連接在一起的電芯,包括外殼、端子、接線和標記。
防爆閥:一種內(nèi)置于幾乎所有電池中的安全裝置,旨在在過度充電、溫度過高和其他濫用情況下釋放內(nèi)部壓力。排氣孔將防止破裂或拆卸。
排氣:以設計為防止破裂或分解的方式從電池芯或電池釋放過多的內(nèi)部壓力。排氣也可能釋放電解液。
額定容量:在制造商指定的負載、溫度和截止電壓點下測量的電池芯或電池的容量,以安培小時 (Ah) 為單位。
原電池:電池或電池不是設計為充電和放電。即:一次性使用。
可充電的:設計為可充電的電池芯或電池。
破裂:由內(nèi)部或外部原因引起的電池容器或電池盒的機械故障,導致暴露或溢出,但不會噴出固體材料。
紐扣電池:直徑大于高度的圓形或橢圓形小電池。
容量:給定負載下放電電流(安培)和放電時間(小時)的乘積,以安培小時 (Ah) 或毫安培小時 (mAh) 表示。
瓦時:電芯或電池的標稱電壓乘以其額定容量(安培小時)。
自放電:由于電池發(fā)生化學反應,在空載存儲期間容量下降。儲存期間的溫度越高,自放電率越大。
短路:電池或電池組的正極和負極端子之間的直接連接,為電流提供虛擬零電阻路徑。
閉路電壓 - CCV:當有外部電流流過時,負載下電池兩端的電壓。
注意:CCV 始終低于 OCV,因為由于電池的內(nèi)阻,電池內(nèi)會出現(xiàn)電壓降。
循環(huán):對可充電電池或電池組進行一次連續(xù)的完全充電和完全放電。
解體:來自電芯或電池任何部分的固體物質(zhì)穿透放置在距其 25 厘米處的金屬絲網(wǎng)(直徑為 0.25 毫米,網(wǎng)格密度為 6 至 7 根線/厘米的退火鋁線)的氣體泄漏或破裂。
放電:電池向外部電路或負載輸送電流的操作。
放電特性 - 放電曲線:在各種負載和/或環(huán)境溫度下輸出電壓隨時間變化的圖形表示
電解質(zhì):電池中的介質(zhì),可導致離子移動以產(chǎn)生電化學反應。使用水或非水溶液作為溶劑。后者稱為非水電解質(zhì)溶液,有機的或無機的。
終止電壓:電池終止時的指定閉路電壓。也稱為“截止”電壓。
能量密度:電池單位體積或單位重量的可用能量。前者稱為體積能量密度(Wh/l);后者的重量能量密度(Wh/kg)。
有效期:由符合 IEC(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每個制造商確定的原電池的保質(zhì)期屆滿時間。因為二次電池可以通過充電再次使用,所以沒有有效期。
內(nèi)阻:通常由 1000Hz 電橋測量。也稱為內(nèi)部阻抗或交流阻抗。
內(nèi)部短路:由于隔板或墊圈損壞或存在金屬污染而導致電池正極和負極之間的直接電氣接觸。意志變得無用,實際上可能會發(fā)泄或爆炸。
漏液:材料從電池芯或電池中泄漏。常見的泄漏是電解液,它要么非常易燃,要么具有很強的腐蝕性。
負載:電池放電的外部設備或方法。
標稱電壓:完全充電的電池在放電期間的近似中點電壓。這因化學而異,常見示例如下:
電池類型 | 標稱電壓(V) | 電池類型 | 標稱電壓(V) |
堿性電池 | 1.5 | 碳鋅電池 | 1.5 |
鋰氟化碳電池 | 3.0 | 鋰錳電池 | 3.0 |
鋰硫電池 | 2.9 | 鋰亞電池 | 1.2 |
鎳鉻充電電池 | 1.2 | 鎳氫充電電池 | 1.2 |
鎳鋅充電電池 | 1.6 | 鉛酸充電電池 | 2.0 |
鈷酸鋰充電電池 | 3.7 | 磷酸鐵鋰充電電池 | 3.2 |
錳酸鋰充電電池 | 3.8 | 鎳鈷錳三元充電鋰電池 | 3.6 |
鎳鈷鋁三元充電鋰電池 | 3.6 | 氧化銀電池 | 1.55 |
開路電壓 - OCV:當沒有外部電流流動且沒有負載時,電池兩端的電壓。 OCV 通常高于電池的標稱電壓。
過放電:將電池放電至低于其終止電壓的電壓。
保護電路模塊 - PCM:安裝在所有鋰離子充電電池組中的安全電路,用于控制電池組內(nèi)電池的過充、過放和短路。
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的縮寫,是控制整個電池系統(tǒng)不被濫用的電路。 Mottcell研發(fā)團隊擁有多年BMS經(jīng)驗。
保護裝置:諸如保險絲、二極管和限流器之類的裝置,可中斷電流、阻止一個方向的電流流動或限制電路中的電流流動。
CE 標志:Conformité Européenne 的縮寫,是投放到歐洲共同體市場的產(chǎn)品的強制性合格標志。通過產(chǎn)品上的 CE 標志,制造商確保產(chǎn)品符合適用的 EC 指令的要求。就電池而言,它們低于電壓閾值并且不發(fā)射電磁輻射(無線電波);目前,它們也不受歐盟電池指令 2006/66/EC 中定義的 RoHS 要求的約束。
MSDS:職業(yè)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OSHA) 的危險傳播計劃要求使用材料安全數(shù)據(jù)表來識別材料中使用或包含的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zhì)。雖然電池被歸類為“物品”,不需要MSDS,但電芯制造商和電池組制造商通常會提供。
SDS:職業(yè)安全與健康管理局 (OSHA) 的危險傳播計劃要求使用安全數(shù)據(jù)表來識別材料中使用或包含的可能對人類健康有害的物質(zhì)。雖然電池被歸類為“物品”,不需要SDS,但電芯制造商和電池組制造商通常會提供。 SDS 符合新的全球協(xié)調(diào)制度或 GHS。 OSHA 已于 2013 年根據(jù) 29CFR Part 1910.1200 將 MSDS 替換為 SDS;并要求在 2013 年 12 月 1 日之前對工人進行新標簽元素和安全數(shù)據(jù)表 (SDS) 格式的培訓,該格式由符合 GHS 標準的 16 個特定部分組成。
SMBus:SMBus 是英特爾公司于 1995 年定義的系統(tǒng)管理總線。它用于個人計算機和服務器中的系統(tǒng)管理通信,包括電池充電狀態(tài)。